气流打散粉尘后成品随气流经覆膜布袋除尘器收集
栏目: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4-02-04
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批的《年产5000吨电子级二氧化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3年07月18日经怀远县发展改革委准予备案,项目代码:2305-34032

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年产5000吨电子级二氧化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30718经怀远县发展改革委准予备案,项目代码:2305-340321-04-05-893775。根据关法律法规,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子级二氧化硅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2号,依托壹石通产权所属的S厂区2#车间进行生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湿法处理废水(离子清洗废水、压滤废水)、喷雾干燥冷凝水一同排缓存池处理,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管控,提升集气收集效率,确保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限值要求。

1)球磨分级机投料口负压收集,投料球磨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通过123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2)闪烧炉工艺均采用全氧燃烧工艺,闪烧炉燃烧废气经旋风收尘+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的废气通过423m高排气筒(DA013DA014DA015DA016)排放。

3)喷雾干燥粉尘由覆膜布袋除尘器收集,喷雾干燥燃烧废气通过123m高排气筒(DA017)排放。

4)气流磨机械密闭,气流打散粉尘后成品随气流经覆膜布袋除尘器收集,净化的气体经123m高排气筒(DA018)排放。

5)包装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包装粉尘收集后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的废气通过123m高排气筒(DA019)排放。

投料、球磨粉尘、喷雾干燥燃烧废气、打散粉尘、包装粉尘等工序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制要求闪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及《关于印发<蚌埠市蓝天保卫战2020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2030号)中工业炉窑排放限值要求,原则上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0mg/m3200mg/m3300mg/m3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设置独立设备房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运等环节的管理,做到危废分类存放,规范设置相关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废包装物、除杂杂质、不合格品、污水处理污泥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机油、危化品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21年9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重点防渗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

6、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2.0427/SO20.518/NOx2.691/年)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A8NF7H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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